近年來,臭氧污染成為困擾全國的環(huán)保新課題。全國多個城市臭氧的濃度持續(xù)上升,并躍居為大氣污染的首要污染物。對此,各地正加緊步伐防治臭氧污染。業(yè)內普遍認為,其中為關鍵的是加強VOCs治理。
近年來,臭氧污染成為困擾全國的環(huán)保新課題。全國多個城市臭氧的濃度持續(xù)上升,并躍居為大氣污染的首要污染物。對此,各地正加緊步伐防治臭氧污染。業(yè)內普遍認為,其中為關鍵的是加強VOCs治理。
夏季來臨,臭氧污染再次來襲。根據近幾年的監(jiān)測數據,每年5月至10月都是臭氧污染“高發(fā)期”。全國各地從2013年開始觀測臭氧污染以來,臭氧濃度實際在升高,臭氧污染日漸突出。在珠三角,臭氧已超過PM2.5,成為影響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。
針對臭氧污染問題,目前我國已經采取了三方面行動:部署PM2.5和臭氧的協(xié)同控制;出臺VOCs的治理政策標準;大幅度削減氮氧化物排放。其中,VOCs是臭氧和二次有機顆粒物的重要前體物,業(yè)內普遍認為要解決臭氧污染問題,加強VOCs治理是關鍵。
資料顯示,VOCs來源復雜,大體上可分為自然源和人為源。自然源目前屬于非人為可控范圍。人為源主要包括移動源和固定源,移動源是指汽車、輪船、飛機等各種交通運輸工具的排放,固定源中又包括生活源和工業(yè)源等,排放成分復雜,涉及行業(yè)眾多。其中,印刷、石油化工、油品及溶劑儲運、家具制造等眾多行業(yè)都是應該得到整治。
此外,VOCs是由3000種以上物種組成的混合體,不同物種的濃度水平相差3個數量級以上,而且它們的化學活潑性也相差甚遠,在大氣中的VOCs處于快速變化之中。因此,VOCs的“難以捉摸”性為治理臭氧污染帶來巨大挑戰(zhàn),亟需對癥下藥。
VOCs治理作為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任務之一,“十三五”期間,我國VOCs排放總量要比2015年下降10%以上,2013年出臺的“大氣十條”明確對其做出規(guī)定。各地VOCs治理已開始從多方面推動,一些省市已經走在前列,將VOCs減排納入階段性目標,并開始采取措施治理VOCs污染。
在政策標準層面,目前涉及VOCs排放的國家標準已經擴展至14項,北京、上海、廣東、重慶、天津、河北等多地已經頒布了相關的地方標準,另有17個省市也已經陸續(xù)公布了VOCs排污收費標準,嚴格規(guī)范VOCs排放。
從具體整治措施來看,《重點行業(yè)揮發(fā)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》要求,減少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二甲基甲酰胺(DMF)等溶劑、助劑使用量20%以上。“大氣十條”也規(guī)定在今年年底對有機化工、醫(yī)藥、表面涂裝、塑料制品、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(yè)的559家企業(yè)開展VOCs綜合治理。
值得注意的是,臭氧和VOCs存在著復雜的大氣光化學反應平衡,在治理上也是不能一概而論的。在針對臭氧的治理上,我們首先要弄清臭氧是否在VOCs的控制區(qū)。針對性的建立好VOCs源清單,對不同排放源,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,方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